概述
棒球運動是一種以棒打球為主要特點,集體性、對抗性很強的球類運動項目。在美國、日本尤為盛行,被稱為“國球”。其也是一種團體球類運動,法定比賽人數最少為9人,其近似的運動項目為壘球。棒球球員分為攻、守兩方,利用球棒和手套,在一個扇形的棒球場裡進行比賽。比賽中,兩隊輪流攻守:當進攻球員成功跑回本壘,就可得1分。九局中得分最高的一隊就勝出。棒球場
比賽場地是一個直角扇形區域,直角兩邊是區分界內地區和界外地區的邊線。兩邊線以內為界內地區;兩邊線以外為界外地區。界內和界外地區都是比賽有效地區。界內地區又分為內場和外場。內場呈正方形,四角各設一個壘位,在同一水平面上在尖角上的壘位是本壘,並依反時針方向分別為一壘、二壘和三壘。內場以外的地區為外場。比賽場地必須平整,不得有任何障礙物。內場每邊壘間距離為27.43米。投手板的前沿中心和本壘尖角的距離為18.44米。本壘後面和兩邊線以外不少於18.29米的範圍內為界外的有效比賽地區。兩邊線至少長76.20米。兩邊線頂端連結線的任何一點距本壘尖角的距離都不應少於76.20米。本壘尖角後18.29米處應設置後擋網。網高4米以上,長20米以上。場地周圍設置圍網,高度1米以上為宜。
規則簡介
打棒球的場地是每邊九十英尺的菱形場地,每一個角上放一壘包,就是壘,由本壘順序往前數,是一壘、二壘、三壘。本壘有本壘板而沒有壘包。在邊線以內的地區,叫做內野,超出內野的有效區,叫外野,由本壘到一壘和三壘邊線延長,所包括的區域,就是有效區。雙方隊員都要爭取上壘,一壘一壘的推進,直到回本壘就算得分。以得分多少來分勝負。在比賽中,每方輪流作為進攻方或防守方。進攻方每次由一名打擊手上場打擊,打擊手的任務是將球擊出之後,從本壘起跑,采逆時針方向,經過一壘、二壘和三壘,最終回到本壘,來贏取分數。如果三次好球沒有打中,或者擊出的球被防守方在空中接到,或者在守壘者接到球之後才跑至該壘,打擊手便被判出局。進攻方有三人出局之後,雙方交換進攻和防守。在正規比賽的九局中,以獲得較多分數的一方為勝方。正式棒球比賽若九局結果同分,則可能進入延長賽,延長賽以一局為單位,最多打幾局則依大會規定為准。此外,若後攻方在九局上半結束時已經領先,則比賽亦結束(不進入九局下半)。但成人棒球以下的比賽,有時並不打完九局。依大會規定為准。所以不要以為一定要打完九局。
防守方的目的是阻止對方贏取分數,防守時由九名球員上場(括弧中的數字,代表一般棒球比賽紀錄時所用以代表各野手的代號),投手(1)負責投球,捕手(2)負責接球、防守本壘和指揮全場,一壘手(3)防守一壘,二壘手(4)防守一、二壘之間,三壘手(5)防守三壘,遊擊手(6)則於二、三壘間機動防守;這些守備人員稱為內野手;而外野手則分為左外野手(7)、中外野手(8)和右外野手(9)。
裁判
在比賽中會指定一位至六位裁判執法,分別為站在本壘後方的主審、一壘審、二壘審、三壘審、右線審、左線審,以確認其比賽公平性。比賽中由主審裁判,判定投手投出球為好壞球以及比賽雙方各選手有無違規事項,以保持比賽的進行。各壘裁判主要負責是跑壘員有無安全上壘、是否為界外球或外野手有無確實接到球。如遇到判決有異議雙方可以請求抗議,並由主審做最後判決。裝備
- 服裝 比賽時,同隊隊員應穿著式樣和顏色整齊一致的比賽服裝(包括內衫和外露部分)。服裝上不得有閃光的紐扣或附飾物,服裝上衣背面應有不小於15.2釐米的明顯的號碼,上衣和褲子的號碼要一致。每隊應有深淺不同的兩套服裝,先攻隊穿深色,後攻隊穿淺色。 隊員可穿有平扁鐵釘或橡皮頭的棒球鞋,但不得是園尖的金屬釘。長扁鐵釘長不得超過1.5釐米。
- 接手手套 接手所用的連指手套,周長不得超過96.5釐米,上下端不得超過39.4釐米;虎口的上沿不得超過15.2釐米,下沿長不得超過10.2釐米,上下沿長不得超過15.2釐米。虎口處可用整塊的皮革縫製,也可用皮條編成,但不得編成網兜狀。手套重量不限。
- 一壘手手套 一壘手所用的分指手套或連指手套上下端不得超過30.5釐米,掌面上部寬不得超過20.3釐米;虎口上沿長不得超過10.2釐米,下沿長不得超過8.9釐米,上下沿長不得超過12.7釐米。虎口處可用整塊的皮革縫製,也可用皮條編成,但不得編成網兜狀。手套重量不限。
- 分指手套 連指手套限接手和一壘手使用。但任何隊員都可使用分指手套。分指手套重量不限。
- 投手手套 投手所用的手套包括皮條、縫線和指蹼都必須是同一種顏色,而且不得為白色或灰色。手套上不得有任何與手套顏色不一樣的附飾物。
- 護具 接手必須戴護帽、護面、護胸和護腿。擊球員和跑壘員都要戴帶有護耳的護帽。